理论上欧4排放水平相当于国4排放水平;实际上这两标准几乎相同。
2007年末,北京市环保局公布的《车用柴油北京市地方标准》及《车用汽油北京市地方标准》规定,自2008年1月1日起,北京市将实施国4(相当于欧Ⅳ)的燃油标准;并表示2008年北京市将对市场销售的新车(乘用车)实施国4(相当于欧Ⅳ)标准,达不到标准的新车将不准在北京上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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