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申领人持相应的资料到核发点窗口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→核发人员审核合格→核发人员核发分类标志并打印→核发人员填写核发登记表→申领人领标并取回有效证件原件。
2、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车辆,申领人填写《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》(可在市环保局网站下载打印),提交上述有效证件,车辆经技术鉴定审核后领取环保分类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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