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行政强制法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,“对查封、扣押的场所、设施或者财物,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,不得使用或者损毁;造成损失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因查封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。所以车主在领取被扣留的车辆时不需要交停车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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