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》的规定,经营汽车租赁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:配备汽车不少于20辆,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万元。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,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;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%的流动资金;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。